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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台2月17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全国信息联播》报道,中共中央纪委为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山东省委原常务委员、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山西省委原常务委员、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的严重纪律
广东省政协前主席朱明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录用、公司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巨额贿赂。 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朱明国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规则和组织纪律,犯下了严重的违纪问题,而且党的十八大后也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向朱明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涉嫌将犯罪问题、线索和相关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经调查,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企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牟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的选拔任用、公司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涉嫌将王敏决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犯罪问题、线索和相关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经调查,山西省委原常务委员会、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其亲属收受他人财产。 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益的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益,受贿。 滥用职权,给国有资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其中,受贿和滥用职权问题涉嫌犯罪。 涉嫌向陈川平开除党籍、决定开除公职处分征收其违纪所得的犯罪问题、线索和相关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给予三人党籍处分,在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追认。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山东省委原常务委员会、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山西省委原常务委员会、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以受贿罪进行侦查,采取强制措施。 三起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标题:“中纪委对朱明国、王敏、陈川平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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