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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10月22日报道,据信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信息有观点》报道,自然资源部在与7个部委协商后,最近回复了13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的建议,即邵志清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全不动产登记的若干建议”。 答复指出:“农民宅基地录用权可以依法由城市户口的子女继承不动产登记。” 这个关于农村宅基地录取权登记的文案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农村宅基地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 怎么看待这次“破局””

法律界人士:这次回答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宅基地城区户籍的孩子此次被确定,知名律师陈旭非常敏感,很快就进入了自己的解读视频,一天内获得了百万次的播放次数,可见人们非常关注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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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由农村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占有、利用本集团所有土地,其继承和流动问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 陈旭长期关注农村宅基地问题,从2007年北京宋庄画家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案看,该行已经积累了10多年的实践经验。 陈旭在接受中国之声《信息有观点》采访时表示,许多部委的这一回答是法律制度设计上的一大进步,对人民维权和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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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法不可追溯过去,答复的效力不影响以前没有被宅基地继承的农转非人。 在自然资源部答复之前,一些地方政策对宅基地的回收做出了不利于农民的规定。 “农民收入相对较低,土地是他生存的基础。 ”陈旭表示,过去许多农村宅基地继承和流转的相关政策和法律已经不符合现状,落后于时代。 另外,过去的这个问题,根据法院、法官的不同,司法解决也不同,与法律的统一性和公正性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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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答复说,被继承人继承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在居住地一体的基础上,大体上由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的全部权和宅基地采用权,农村宅基地不得单独继承。 陈旭解释说,宅基地继承权的成立是以地上建筑物为前提的,如果地上建筑物倒塌,现实实践中不允许改建和新建。 宅基地继承几年后,如果房屋倒塌,宅基地有可能被村子集体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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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社会上经常听到“挽留乡愁”的呼声,许多城市居民都希望“年老返乡”。 对此,陈旭预测,目前中年的城市居民将来回到农村后仍有可以居住的房间。 “但是,要在80后、90后继承,这是难以想象的事件。 ”。 陈旭说,目前的政策只是处理前几年或十几年的相关问题,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未来,陈旭说,大趋势是“可以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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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在与7个部委协商后,最近回复了13届全国人大3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即邵志清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全不动产登记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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