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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减轻企业负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当税企双方对研发项目产生争议时,由税务机关转请科技部门提供鉴定意见。因此,企业判断其研发活动满足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即可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这一环节是享受税收优惠的基础,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判断。


FDA认证

标题:研发费加计扣除需注意这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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