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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江西分网4月1日、8日,600多人申请了银行卡,准备卖给陌生人。 江西省公安厅的经侦部门接到银行方面的通报后立即介入调查,持卡人声称购买银行卡是用来提高网店美誉度的,但这种行为已经是违法的。 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银行卡作为商品在网络上非法买卖的问题日益突出,这些银行卡被“中介”转卖后,多用于电信诈骗、洗钱、受贿、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

a案件
男子因向骗子出售银行卡被定罪
以前,南昌发生过银行卡诈骗:在南昌打工的男子吴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多家银行取现银行卡,以每张卡200元至300元的价格卖给雷某,赚取利润数千元。 雷某买下这些银行卡后,用于转移和提取来自电信诈骗的赃款。

事发后,吴某被青山湖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记者从南昌市经侦支队获悉,被收购的银行卡多用于信用违约、诈骗嫌疑人转账、洗钱、逃税等违法交易行为。

8天内有600多人申请卡,设定统一密码
年12月3日至10日,某银行南昌各网点工作人员发现,多家不同集团的客户在银行挂牌开通网络银行。 据该银行统计,12月3日至12月10日,该银行在南昌和九江网点接待了600多名要求开立借记卡账户的顾客,要求开通银行卡网络银行功能和设置统一密码,但未开通短信通知和提醒业务。

这一现象引起了银行工作人员的警惕,他们通过询问顾客,组织专家在银行开户,组织者在办卡成功后表示要赎回银行卡。 银行工作人员一边向公安机关举报,一边向顾客出示风险,尽管大部分人当场决定不自由开户,但仍有100多人多次要求开户。

买家声称回购银行卡是为了磨炼网店的美誉度
谁在回购银行卡? 用这些银行卡做什么? 昨天,记者从江西省公安厅获悉,此案发生后,江西省经侦部门立即展开调查。
民警表示,此次要求发卡的客户群体主要为学生、离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和住院患者,发卡地点涉及某银行南昌多个营业网点。 另外,经检部门还可能向其他银行发出警报,说明不法分子收购银行卡,利用银行账户实施诈骗、洗钱、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 根据目前的调查结果,持卡人声称回购银行卡的目的是为了做正当生意。 例如,新开设的网店为了获得荣誉,需要多个账户进行炒作,网店店主花钱购买和操作不同卡主新闻的银行卡。 目前,经侦部门正在对这一事件进行进一步调查。

b调查
网上有大量销售、收购银行卡的商家
昨天,记者在网上搜索后发现了大量银行卡买卖广告帖。 记者输入“银行卡销售”等关键词后,在线购物页面上会显示“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的不同,无法显示相关宝贝”的画面,但如果再次输入“购买+刷卡”的文字,则会出现页面右侧的热门新闻 记者清点了数量,约有20多张不同的银行卡在销售照片。

随后,记者从中选出qq号“39855778”的卖家,添加好友后,看到该资料的主页上写着“诚信银行卡”,并展示了“本人持有大量真实身份证的全国各地大银行的新银行卡”

没有开通网络银行的银行卡,网上售价300元。
记者问对方是否要收购银行卡时,对方说在卖银行卡,银行卡也在高价回收。 工作人员表示,通常未开通网络银行的银行卡每张300元,网络银行售价500元,未激活信用卡每张最多50元,激活信用卡1张

当记者质疑对方的真实性和安全性时,工作人员立即将qq群截图发给记者,表示自己长期从事银行卡转卖业务,全国有资源。 聊天中,记者“担心”银行卡被用于非法渠道时,对方相信买卡的人绝对可靠,但在淘宝刷的美誉度和注册邮箱上发了广告帖,表示不做违法事件。 客服称,万一被买家盗走引发违法事件,警方来调查时,只要一口咬定自己的银行卡被盗或被盗就没事了。

qq中介只负责买卖不干涉银行卡的用途
随后,记者添加了来自广东的qq号“210266818”的银行卡中介。 对方的网名是“摇滚”。 中介在他手里有各大银行的银行卡、借记卡和信用卡,只要信用卡金卡,什么都有。 没有开通网络银行的200元一张,开通网络银行的300-500元不同。 而且,在任何城市开设账户的银行卡都可以由记者选择。 聊天中,中介承诺一定是真卡,表示不干涉记者买卡的用途。

c数据
去年,我省银行卡犯罪案件有684起
根据江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统计数据,去年,我省银行卡犯罪案件684起,逮捕犯罪嫌疑人300多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万元。 其中,银行卡诈骗、信用卡管理受阻、利用pos机非法套现等现象屡屡发生。

从今年1月开始,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等6个部门将在全省正式启动为期7个月的网络非法买卖银行卡、身份证、个人新闻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d说
卡购买者通常利用银行卡进行非法交易
随后采访了东湖公安分局法制办审大队成平生营长,卡商主张不将收购的卡用于违法用途,但从以往的相关案件来看,卡商多为中间人,真正的卡商通常使用购买的卡进行诈骗、洗钱等违法活动。

“在电信诈骗案件中,民警经常利用大量他人银行卡将诈骗所得迅速分成小数金额,通过网上银行转移到几张或几十张不同人的银行卡,从取款机取钱。 成队长告诉记者,为了微薄的利益或不重视保护个人新闻,他成为了骗子的“助手”,把自己的银行卡变成了向罪犯转移赃物的工具,因此警察在破案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障碍。

律师:银行卡的买卖行为是违法的
收购银行卡的行为是违法的吗? 昨天采访了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的唐乐律师,确信收购银行卡是违法行为。 唐律师表示,《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于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借贷和借贷。” 另外,第59条中确定“持卡人贷出或贷出信用卡及其账户时,发卡银行应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内的罚款”。

律师表示,银行卡是一种能够代表个人身份的物品,如果持卡人为了几十元或几百元的小利益将自己的银行卡转卖给他人录用,不仅会影响国家的金融安全,还会带来很多风险。 如果使用不法分子收购的卡进行诈骗、洗钱或其他违法行为,由于持卡人本人贪便宜,很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国家法律,承担连带责任。 (南昌晚报成平生李学伟万众首席记者张宁江)
标题:“警惕:买卖银行卡已构成犯罪 多用于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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