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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台1月4日消息(通讯员徐红波徐春林汪顺英饰) 1月2日称,永修县村民曾因非法侵占围脖雉,被该县森林公安局处以罚款2000元的林业行政处罚。
年11月30日,永修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现场调查中,发现该县吴町吉山养殖场村民到某入口时,地上有颈雉(俗称野鸡)的羽毛,于是调查了某件事。 经过民警多项调查取证,证明有人实际上有非法捕杀环尾雉的违法行为,在众多事实面前,有人终于查明了真相。 事件发生在同年11月22日,他在某家菜园工作时,发现颈雉被苦瓜藤绑住了双腿,于是空手将其杀死吃掉。 曾有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捕获省级要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有一次,我后悔过自己一时吃多杀颈雉的违法行为。
标题:“非法捕杀环颈雉 永修一村民被罚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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