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10字,读完约4分钟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4月9日消息(记者雷驰)今天( 4月9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了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事件,也揭示了廖少华在经济行业的“瓦查矩”。
今年55岁的廖少华,本科学习铁路工程建筑专业,从中铁五局见习生到工程师,先后在中铁五局副局长兼南昆铁路指挥长、党委书记、贵州水柏铁路有限责任企业理事、社长、廖少华在铁路部门工作了20多年。 1998年,38岁的廖少华已是贵州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织成员、正厅级干部。 从2001年底开始,廖少华在六盘水市、黔东南州、遵义市担任市长、书记,官达到副省级。
途中,廖少华周围也形成了经济行业的“微信朋友圈”,今天,受审的廖少华身穿深灰色夹克,头发变白。 西安中院经审理查明,廖少华共犯有9个受贿事实,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通过这些受贿事实,我们可以清晰地勾勒出廖少华在经济行业的“微信朋友圈”。
2004年春节至年6月,廖少华担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市长、中共黔东南州省委书记期间,为六盘水市盘县红果酒店、浙江丰球集团等单位和个人获得政府扶持资金,获得银行贷款,建设开发用地,承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款 作为回报,陈春章、龙向彬、曾佐桥、曾超懿、张宇恒、何智慧这些“朋友们”也慷慨捐赠给廖少华人民币。
盘点廖少华的《微信朋友圈》,发现廖少华去哪里,他的朋友们去哪里。 2002年至2005年,廖少华担任六盘水市市长时,盘县红果酒店法定代表人陈春章通过廖少华获得政府优惠55万元、政府技改资金60万元,获得贷款1300万元。 廖少华在黔东南州委员会担任书记,陈春章也谋求在黔东南州迅速发展。 这次,他在廖少华的帮助下,在没有实际投资的情况下获得土地出让金3500万元,承包了多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为了感谢廖少华的帮助,在7年的时间里,陈春章分10次向廖少华发送了394万元。
经济界“微信朋友圈”的朋友们把廖少华送上了法庭。 廖少华自己滥用职权,独断专行也为自己走上犯罪道路埋下了伏笔。 经法院审理,廖少华担任黔东南州委员会书记期间,在解决张惊雷访问过程中,未听取黔东南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强烈责令黔东南州财政局退还中博企业土地出让金310.6372万元。 后州政府经过调查研究认为土地出让金不应该归还,建议廖少华提交书面报告,收回归还的土地出让金。 廖少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了国家财政资金的巨大经济损失。
事件发生后,廖少华曾经反腐形象轰然倒下。 1月22日,廖少华在受贿、滥用职权案件一审开庭,面对检察官的指控。 廖少华在最后陈述阶段,用15分钟的时间,深深悔改自己的犯罪行为,多次流泪,用手擦眼泪。 “现在,我后悔自己犯下的严重罪行,对党感到羞耻,对国家感到羞耻,对人民,对爱护自己的领导人,和自己一起工作感到羞耻。 我心里明白,依法对自己进行公开审判,追究刑事责任,完全是自己的责任,是罪有应得的,是自己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必须付出的代价。 ”。
事发后,廖少华积极解释案件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和滥用职权的事实,法院认为廖少华受贿罪有坦白情节,滥用职权罪有自首情节。 其受贿罪可以从轻处罚,滥用职权罪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廖少华在案件机关调查期间如实说明了案件机关收到的陈春章394万元的事实,尚未掌握的其收到的任何智慧等共计930万元,以及 事发后,被告人廖少华亲属代为退还赃款1324万元。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廖少华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支持。 被告廖少华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依法数罪并处罚。 “被告廖少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 因滥用职权罪判处2年徒刑。 决定有期徒刑16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 扣押的受贿金人民币1324万元,依法没收,扣押机关依法上缴国库。 ”。
标题:“遵义原市委书记廖少华案宣判 昔日“反腐先锋”微信朋友圈浮出水面”
地址:http://www.nqghw.cn/nfxw/218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