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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重庆3月6日(记者刘湛)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肿瘤医院院长周琦建议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她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是第一部规范我国医生资格和执业行为的法律,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15年,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该法的一些条款已经不适应调整新的医生执业保护和执业规范,不尽快编纂

“周琦建议撰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周琦提出了具体的改编意见:第三条“全社会必须尊重医生。 医生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根据当前医患矛盾、纠纷等现实情况,提出“针对任何理由的‘袭医’、‘伤医’行为和事情都应依法制裁”。

“周琦建议撰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她还建议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医生工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全国医生工作的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生领域协会管理医生,医生领域协会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

“周琦建议撰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七条“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的创作“政府应当逐一发挥医师协会领域协会的作用。 医师协会是医师法定的领域协会,有义务对医师进行继续教育,维护领域的自律和合法权利,医师协会可以协调医德教育、医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对医师给予奖励或处分。

标题:“周琦建议撰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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