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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声嘈杂中,一米多的双筒枪伸出来,只听到“轰鸣声”,江宁区某会所保安队长肖某捂着肚子倒在地上。 这是去年10月29日凌晨在南京江宁某小摊单间发生的一个令人震惊的场景。 肖氏被送往医院后不久,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7月15日,该案被告唐某和郁某在南京中院受审。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罗双江
深夜从摊子里传来枪声
1977年出生的唐某前科累累,曾因强奸、聚众斗殴、非法拘禁被判刑,因吸毒被行政处罚。 出生于1986年的郁某也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处罚。 事件发生前,唐某在江宁造土场,被周围的人称为“唐总”。 和抑郁症没有正当的职业。 根据检方的指控,去年10月28日晚,唐某和其他人在江宁区某会所包间唱歌娱乐。 唱完之后,唐某觉得费用太高,和会所的工作人员发生了纠纷,和他在一起的吕某被队长肖某为首的会所保安伤害了。
随后,唐某召集人进行报复,郁某表现非常积极,被唐某指使,手持双管猎枪,10月29日凌晨被江宁区某小摊吃夜宵的肖某击中,肖某腹腔内多脏器被散弹破坏,腹主动脉和静脉破裂,遂于2007年4月29日被。 事发后,郁某躲了一会儿,随后向公安机关自首,唐某的手机一直关机,直到警方根据线索于今年1月逮捕他。
7月15日上午10点,唐某和郁某被带到法庭。 关于自己的犯罪事实,郁某坦白了,他说自己跟在唐某后面。 郁某说,他以前和唐某说自己有枪,但实际上他没有。 唐某来找助手后,以为枪不露面,一直把他逼得走投无路。 他一开始不愿意,但被唐某逼得没办法,只好去朋友那里找双管猎枪。
“哥哥”把自己的责任都推给了他
经过短短几分钟的速成训练,郁某带着双管猎枪和两颗子弹回去了。 到了摊子后,他看到唐某叫来了二十几个人。 唐某说会所保安队长肖某在包间,他拿着双管猎枪进了包间。 这个时候,已经有人拿着刀乱砍了。 肖某等人看到形势不好,就操纵长椅进行抵抗。 这时,他听到唐某说“是他,打我吧”,朝肖某的下半身打了一枪,开枪后,和别人一起跑了。 “我朝他的脚开枪,以为最多是残疾什么的,但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在法庭上,郁某说,在回去的车里,唐某还对他说没事,让他不要担心。
然后,唐某被带走了。 郁某无论如何可能都没想到唐某这个平时被称为“哥哥”的人会在法庭上推卸自己的责任。 唐某说,自己当时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自己是从会所抬上车的。 到医院后,对受伤的吕氏说:“你自己的事件自己解决,不解决的话就不来见我。” 关于怎么去他办公室的人,他也不知道,郁某拿枪打人也和他无关,他说服郁某不要拿枪打人。 检方提醒唐某,我知道不知道的不仅是他自己的嘴,还需要看证据。 公诉人马上宣读吕某的证词,说“自己的案子自己解决”不是唐某说与他无关,而是说在外面混的人,吵架吃亏了,就一定要回来,否则就没有面子。
辩护人的死亡导致医院救治不力
随后,检方还陆续宣读了多名参加集体斗殴的证人的证词,指称唐某是参加这次集体斗殴的组织者和策划者。 但是,唐某的辩护人认为,这些证人证言有些细节上存在矛盾和不一致。 对此,检察人员出示了事发现场的监控摄像头,发现唐某有大规模流星走在相关人员面前,并不怎么醉。
唐某的辩护人还认为郁某在案发当天吸了六次毒。 这是郁某暴走开枪的理由,当天,一起参加的丁某也有枪,同时也开了枪,但丁某也朝桌子开了枪,所以为了保全面子,没能开枪杀人。 唐某辩护人的意思是,如果郁某那天不吸毒,可能会做出和丁某一样的选择。 他开枪,和唐某无关,和他自己吸毒让行为失控有关。 在否定证人证言后,唐某的辩护人还提出,肖某的死亡并非全部由枪伤引起,与江宁某医院的救治力度也有很大关系。 根据江宁医院出具的资料,肖某的枪伤非常严重,即使是仙人也是回天失术。
起诉人建议判处无期或死刑
郁某的辩护人认为郁某是在唐某的指示下被枪杀的。 郁某开了枪,但他主观上没有将肖某置于死地的想法,他之所以击中肖某的腹部,是因为他没有使用过霰弹枪,不知道霰弹枪的性能。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问唐某的辩护人,到底对唐某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 唐某的两名辩护人认为,不构成检方所说的聚众斗殴转化的故意杀人罪,但具体构成什么罪,罪轻罪重,他们不当面回答。 在审判长的催促下,他们说要再商量一次。 据悉,检方鉴于唐某两名辩护人的辩护思路尚不清楚,拒绝对两名辩护意见进行答辩。 建议对唐某和郁某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刑事部分审理结束后,进行了带民事部分的审理。 唐某对肖某的家属进行赔偿,而且不是自己杀人的人,所以肖某的家属必须撤回对唐某的民事索赔,并向郁某提出120余万元的索赔,使郁某丧命。 如果案件中没有法庭的判决,将择日宣判。
标题:“马仔猎枪打死保安队长 老大称喝醉了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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