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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郑州公租房门槛降低也可以跨区域申请
据河南省分网报道,东方今报报道,郑州市的公租房申请持续火爆,但市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在申请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昨天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总结了常见问题的观察事项,希望对市民申请公租房有所帮助。
从7月1日开始,郑州市推行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房“三房合一”新政策,大幅降低公租房申请门槛,近百万人进入郑州公租房保障范围。 新申请标准实施后,没有统计具体数据,但各区住房管理部门反馈的登记情况呈爆炸性。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时,经常因享受住房保障政策而被排除在外。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家庭已经享有政策性住房,包括住房改房、经济性住房、货币化补贴、公共住房销售等都不在公共租赁保障范围内。
郑务员申请公租房的首要问题是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错误。 根据规定,申请公租房不能提供连续一年以上居住说明的,由公安居住证管理部门出具说明书予以确认。 提供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社会保险条款,以及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复印件要求,订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应当缴纳社会保险金。 否则,即使月收入在2280元以下,也无法享受住房补贴。
另外,申请人的户籍或居住证在一个行政区,另一个行政区考虑申请公租房的,需要提供就业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以单位登记地为准。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警告说,户籍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申请公租房,并根据户籍存放时间分别提供了不同的申请渠道。 其中,户籍在人才交流中心5年以上的毕业生,可以向人才交流中心申请的5年以下毕业生,直接向区房管理局提出申请。
标题:“郑州公租房可跨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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